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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制度

河北地质大学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4年10月25日 09:40  点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河北省、石家庄市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统筹推进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文件要求,设立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组长:主管实验实践教学工作校领导、主管科研工作校领导。

成员:实验实践教学中心、科技处、安全工作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确定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政策和原则,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划,研究提出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计划,审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责任体系和应急预案,督查和协调解决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指导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安全事故处置。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实验实践教学中心主任、科技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人员包括实验实践教学中心综合科负责人、科技处平台管理科负责人。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落实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负责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负责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品的购置、使用、储存和处置的全程监管,规范实验废弃物管理和处置;组织并参与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负责对新建、改扩建实验室及教学、科研实验项目的安全性评估;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先进评比。

河北地质大学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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