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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9 点击:

    各相关单位:

    寒假将至,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与学校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示如下:

    一、强化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单位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各学院主要领导、实验室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本单位、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措施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安全要求传达到每一位相关人员。

    二、全面开展放假前安全教育与隐患排查整改

    1. 安全教育:在放假前,各单位须对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师生(特别是假期仍需使用实验室的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警示教育。内容应涵盖实验操作规程、危险源特性与防护、消防、用电、气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强化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2. 隐患排查与整改: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所辖实验室进行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自查。重点检查:

    水电安全:检查水管、阀门、电路、插座、开关等,确保无漏水、漏电、老化、超负荷运行现象。离开前务必关闭水源、电源(除必要持续运行的设备外)、气源。

    消防与应急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等)完好有效,应急喷淋、洗眼器等设施状态正常。

    环境卫生:清理杂物、废弃物品,保持实验室整洁有序,严禁在实验室存放私人无关物品或可燃物。

    化学品安全:寒假前,要全面梳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清单,做到账实相符,妥善存放。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须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立即整改或采取有效临时防护措施;对于自身无法解决的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协调处置,做到“不整改到位不放过”。

    三、严格加强各类危险源管控

    1. 化学品管理:对实验用化学品,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要进行全面清点、规范存放。严格执行“五双”管理制度。假期不用的化学品应妥善保管于专用安全柜中;需废弃的化学品及废液按规定分类收集、贴好标签,联系专业机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2. 气体钢瓶管理:固定好气瓶,关闭总阀。对于惰性气体、空瓶等,也应妥善固定。易燃易爆、有毒气瓶须存放于专用气瓶柜或安全区域。

    3. 仪器设备管理:对高温、高压、高速、高功率、低温、强磁等特种设备及重点设备,放假前应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除必须持续运行的设备外(须做好监控与应急预案),其他设备应断电。需连续运行的设备,须明确安全责任人,张贴运行状态标识,并加强日常巡查。

    四、规范假期期间实验室使用管理

    1. 封闭管理:寒假期间原则上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在完成安全检查后,实施封闭管理。关好门窗、水、电、气,粘贴封条,并指定专人负责巡查。

    2. 审批与备案: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假期必须使用的实验室,须向学院(单位)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 登记与巡查:建立假期实验室使用台账,严格实行人员进出登记。

    4. “五不”原则:假期实验应遵循“风险高的实验不做、危险大的操作不做、无人看守的实验不做、无安全保障的实验不做、未经审批的实验不做”的原则,尽可能减少危险性实验,严禁单人进行高风险实验。实验期间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五、做好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完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安排好假期安全值班,确保联络畅通。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或突发情况,应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立即按程序上报学校相关部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请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部署落实,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祝大家假期平安!

    实验实践教学中心

    2026年1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