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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河北地质大学实验室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5 点击:

    各实验中心:

    为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指示及学校安全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现开展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

    一、检查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校范围内所有涉及化学品的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和实训场所。涉及易燃易爆、强腐蚀、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气瓶等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场所,均纳入本次专项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

    本次实验室化学品安全检查将全面覆盖化学品管理的各个环节,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台账:危险化学品明细清单、动态管理台账、管制类化学品专用台账;

    2.存储安全:分类分项存放,存储量合规,有专用药品柜,有安全警示标识,管制类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3.使用安全:有使用记录,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装备,实验人员培训记录;

    4.废弃物处置:分类收集,有处置记录;

    5.应急能力:有应急预案

    三、检查流程

    1.准备与自查阶段(11月5日-11月9日)

    各教学、科研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所属实验室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梳理本实验室内所有化学药品,并如实填写《实验室化学品摸底表》、《实验室化学品(气瓶)摸底表》,;

    2.现场检查阶段(11月10日-11月12日)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对照各实验室的《实验室化学品摸底表》、《实验室气瓶使用摸底表》开展现场实地检查,根据本方案内的检查内容逐一核实。检查小组详细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拍照取证,填写检查记录表,并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3.整改阶段(11月13日-11月28日)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实施“闭环管理”,确保各项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1)下发整改通知书:检查小组于检查结束3日内向各二级单位正式下发《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隐患内容、整改要求、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二级单位需将检查意见传达到每一位实验室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

    (2)落实整改措施:各实验室按照整改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确保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现场完成整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时间表;对危险性较大的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实验,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

    (3)整改复查核实:各实验室完成整改后,需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提交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核实,对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实验室,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暂停实验权限的处理。

    四、检查工作组

    组长:赵永强、金胜

    副组长:杨武岐、杜江民、冯天明

    组员:耿亚飞、赵晶、李霄、张璐、刘昭、闫凤权

    附件1:实验室化学品摸底表

    附件2:实验室化学品(气瓶)摸底表

    实验实践教学中心

    科技处

    安全工作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