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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河北省高校会计技能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0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推动我省高校实践教学改革,检验实践教学成果,促进各高校教学改革经验的学习与交流,为大学生就业和创业提供锻炼平台,为企业选拔“懂软件、强应用、熟业务”的复合型会计信息化人才提供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决定在我校举办2017年河北省高校会计技能大赛。具体通知见附件。

    实验实践教学中心

    2017年10月30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河北省高校会计技能大赛的通知

    冀教高函〔2017〕6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推动我省高校实践教学改革,检验实践教学成果,促进各高校教学改革经验的学习与交流,为大学生就业和创业提供锻炼平台,为企业选拔“懂软件、强应用、熟业务”的复合型会计信息化人才提供依据。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17年河北省高校会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河北地质大学

    技术支持: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赛成立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河北地质大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负责大赛日常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大赛技术工作。

    二、竞赛项目

    1.学生组比赛项目

    会计信息化技能(新道VBSE财务综合实践信息化竞赛平台)

    会计手工技能(新道VBSE财务综合实践手工竞赛平台)

    2.教师组比赛项目

    会计信息化技能(新道VBSE财务综合实践信息化竞赛平台)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校内选拔:2017年10月9日-11月20日

    省级比赛:2017年12月2日

    比赛地点:河北地质大学(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

    四、参赛对象

    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在职教师。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学生组比赛以院校为单位经校内选拔后组队参加,每队由4名学生组成,每所院校选拔1-2队参赛;教师组比赛以院校为单位推荐1-2名教师参赛。

    参赛学生报到时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参赛教师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可提供教师证、工作证或学校出具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且追回有关荣誉证书,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请各院校务必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参赛的学生名单和教师名单(附后)上报大赛组委会。

    六、奖项设置

    学生组:竞赛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人数的10%、20%、30%,优秀奖若干名。同时对学生获奖的带队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由河北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

    教师组:竞赛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人数的10%、20%、30%,优秀奖若干名。由河北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

    七、申诉与仲裁

    1.组委会根据大赛要求,组织并成立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确保技能大赛的公正性。

    2.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和用具,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3.选手申诉须按照规定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大赛仲裁组提出,以邮件形式发送,仲裁组受理选手申诉后,会尽快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意见通知参赛选手。

    4.大赛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八、联系方式

    报名处:河北地质大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

    联系人:耿亚飞

    电话:0311-87207991 手机:13313031905

    E-mail: 421463258@qq.com

    技术咨询处: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彦涛

    电话:0311-87368591 手机:18032057535

    E-mail: 549718269@qq.com

    大赛交流群:198370505(参赛院校组织者务必加入)

    附件:2017年河北省高校会计技能大赛参赛报名表

    河北省教育厅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