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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9 点击:

    各实验中心(室):

    2021年寒假即将来临,为保障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平稳运行,确保实验室人员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寒假放假前,请各实验室对照《河北地质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的内容,对本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重点对水、电、气、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 原则上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不得使用。如确因教学需要,必须在假期期间使用的实验室,必须由使用者进行书面申请,由主管院长签字同意方可使用。假期使用实验室的申请报告由各实验室负责人进行登记备案。

    3. 涉及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药品、气瓶的实验室,务必要落实安全责任制,药品及气瓶必须要妥善管理,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4. 寒假期间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内私用与实验无关的电器设备。

    实验实践教学中心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