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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1 点击:

    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中心:

    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年度考核工作,请按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并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执行。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参照国际级执行。

    二、报送要求

    1.国家级示范中心请于3月31日前登录“高校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管理系统”(http://222.27.186.55),填报并提交2020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

    2.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

    3.请各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于3月26日之前将年度报告模板填报完毕,签字盖章后将考核报告扫描版(PDF)和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实验实践教学中心邮箱。邮箱号:421463258@qq.com

    三、联系人:实验实践教学中心 耿亚飞 87207991

    附件: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模板

    2.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模板

    3.河北省教育厅文件

    实验实践教学中心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