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本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程,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全面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能力,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和 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5〕25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OBE教育教学理念,改革和创新课堂教学形式,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培养学生基于专业的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推动教师把国际学术前沿、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专业课教学,持续提升学生知识迁移整合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建设内容
挖掘专业课程教学知识点中蕴含的创新思维,结合科研创新案例开展分析解读;引入项目式教学,将思维逻辑训练贯穿专业知识学习全过程,引领学生熟练运用创新思维开展专业项目研究和科研实践,引导专业教师深度掌握设计思维、精益创业方法论等创新创业思维,熟练使用项目式、混合式等教学方法和教练、引导等教学技法。
三、建设要求
1.课程要求:申报课程须为列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课,鼓励建设期内将改革设计投入教学,边实践、边检验、边迭代。
2.教学与考核方式:专创融合课程的课堂使用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采用项目式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校内校外衔接等教学模式,探索并实施非标准答案考试等考核方式,突出对学生专业知识拓展、项目设计训练、解决问题全过程的记录衡量。
3.教学成果:鼓励教师将专创融合课程建设与“四新”建设、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人工智能辅助教学改革等结合起来,编写专创融合课程案例库和教材,基于改革实践申报教学成果, 发表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论文。
四、推荐名额
1.申报限额。省级课程建设实行限额申报,推荐省级课程建设不超过8门。
2.课程负责人仅限申请主持1门课程(同时参与不超过1 门),成员一般不超过8人(不含主持人,每人最多同时参与 不超过2门课程)。建设期内的省级创新创业课程负责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
五、遴选认定程序
1.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申报。
2.省审核立项。省教育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的,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立项建设名单。
3.检查和验收。课程立项后须持续建设两年。建设满一年,开展中期检查,审核课程建设进展等相关材料;建设期满后开展验收认定,验收合格的,认定为省级专创融合课程;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将延长建设期一年,一年后验收仍不合格者自动淘汰。
六、材料报送
1.课程申报人将《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2)1份和电子版(以“课程名称+申报人”命名)交本人所在二级单位。
2.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进行初审,汇总后统一填写《河北地质大学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
各单位将以上纸质材料于2025年5月7日前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主楼东裙楼242),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18819950@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史老师 87207427
附件:1.河北地质大学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
建设推荐汇总表
2.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申报书
实验实践教学中心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