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质量工程项目自评工作的通知

2020年12月17日 09:15  点击:[]

各项目负责人和单位:

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加强对质量工程项目的监督,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与带动作用,更好的实施建设规划,现开展2020年度质量工程项目自评工作。

一、自评项目范围

2020年度省拨质量工程经费建设项目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其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请以教育部要求的年度报告为基础,做好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年度考核准备工作;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填写《河北地质大学质量工程项目年度自评报告》。

二、自评内容

请项目负责人和单位对照绩效目标或建设规划进行检查。自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建设目标、任务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进展等。

2.项目主要建设成效,包括阶段性成果、基本经验等。

3.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4.项目经费的投入与使用情况。

5.下一年度项目建设计划。

三、提交材料

项目负责人根据自查情况填写《质量工程项目年度自评报告》(附件),确保自评报告中文字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相关佐证材料学院留存。项目所在单位积极进行督查并审核。

请于1月4日前将《自评报告》纸质材料报送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办公室(主楼216-2),电子版发送至421463258@qq.com。

附件

2020年度质量工程项目自评报告

实验实践教学中心

2020年12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