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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河北省高校会计技能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2017年10月30日 14:18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推动我省高校实践教学改革,检验实践教学成果,促进各高校教学改革经验的学习与交流,为大学生就业和创业提供锻炼平台,为企业选拔“懂软件、强应用、熟业务”的复合型会计信息化人才提供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决定在我校举办2017年河北省高校会计技能大赛。具体通知见附件。

实验实践教学中心

2017年10月30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河北省高校会计技能大赛的通知

冀教高函〔2017〕6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推动我省高校实践教学改革,检验实践教学成果,促进各高校教学改革经验的学习与交流,为大学生就业和创业提供锻炼平台,为企业选拔“懂软件、强应用、熟业务”的复合型会计信息化人才提供依据。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17年河北省高校会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河北地质大学

技术支持: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赛成立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河北地质大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负责大赛日常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大赛技术工作。

二、竞赛项目

1.学生组比赛项目

会计信息化技能(新道VBSE财务综合实践信息化竞赛平台)

会计手工技能(新道VBSE财务综合实践手工竞赛平台)

2.教师组比赛项目

会计信息化技能(新道VBSE财务综合实践信息化竞赛平台)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校内选拔:2017年10月9日-11月20日

省级比赛:2017年12月2日

比赛地点:河北地质大学(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

四、参赛对象

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在职教师。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学生组比赛以院校为单位经校内选拔后组队参加,每队由4名学生组成,每所院校选拔1-2队参赛;教师组比赛以院校为单位推荐1-2名教师参赛。

参赛学生报到时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参赛教师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可提供教师证、工作证或学校出具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且追回有关荣誉证书,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请各院校务必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参赛的学生名单和教师名单(附后)上报大赛组委会。

六、奖项设置

学生组:竞赛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人数的10%、20%、30%,优秀奖若干名。同时对学生获奖的带队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由河北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

教师组:竞赛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人数的10%、20%、30%,优秀奖若干名。由河北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

七、申诉与仲裁

1.组委会根据大赛要求,组织并成立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确保技能大赛的公正性。

2.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和用具,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3.选手申诉须按照规定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大赛仲裁组提出,以邮件形式发送,仲裁组受理选手申诉后,会尽快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意见通知参赛选手。

4.大赛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八、联系方式

报名处:河北地质大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

联系人:耿亚飞

电话:0311-87207991 手机:13313031905

E-mail: 421463258@qq.com

技术咨询处: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彦涛

电话:0311-87368591 手机:18032057535

E-mail: 549718269@qq.com

大赛交流群:198370505(参赛院校组织者务必加入)

附件:2017年河北省高校会计技能大赛参赛报名表

河北省教育厅

2017年10月18日

上一条:2018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网上报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教育部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和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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