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北地质大学委员会、河北地质大学关于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冀地大党发(2016)9号】文件精神,成立了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
组长:主管实验实践教学工作校领导
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实验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实验实践教学中心主任
成员:校园规划与后勤管理处、科研处、安全处、财务设备处、教务处、后勤集团等单位负责人。
职 责:负责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业务检查;负责指导学校实验室环境安全管理、有害废弃物处理、易燃易爆及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室剧毒、危险物品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及经常性安全检查工作。